我国第一所幼儿园是在张之洞策划下,设立了中国第一所幼儿教育机构—湖北幼稚园,也就是湖北省实验幼儿园,创建于1903年,是第一个中国公立的幼儿园。而且还聘请了日本保姆野美智慧等三人负责经营办理幼儿园。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未来将会在幼儿园实行义务教育。幼儿园实行义务教育,一方面,能够减少学杂费的支出,减轻许多家庭的负担;另一方面,幼教授课的内容将更加丰富,教育的质量也会提高,幼儿的学习压力也将会相对减轻。
1903年,我国在湖北武昌创办了第一所教育机构——湖北幼稚园,1904年清政府将其改名为武昌蒙养院。他是为了满足民众变革的要求以维护封建统治,由清政府创办的。
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取得了传教、办学的特权,中国最早的幼儿园是由外国传教士创办的。据林乐知所著《五大洲女塾通考》第十集记载,光绪28年(1902),基督教各会在华建立学校中有小孩子察物学堂(幼稚园)6所,学生194人,其中女生97入。这些虽有平民性、计划性、目的性的幼儿教育机构却不具有中国自身的“民族性”,因而不能将它们看作是中国公共幼儿教育机构的肇端。中国自己设立的具有公办性质的幼儿教育机构是在光绪29年8月(1903年9月),由两湖总督张之洞擘画,湖北巡抚端方主持的湖北幼稚园。该园设于湖北武昌阅马场,它是中国第一所公办的幼儿教育机构,标志着中国幼儿教育近代化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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