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旧动能转换5号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信息
山东省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精神,现就支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制定如下财政政策。
一、强化财政体制引导,建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体制机制
1.建立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分配与各地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根据各市经济运行质量效益、创新驱动发展、对外开放、生态环保、旧动能淘汰等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分档奖励,形成“动能转换越快、成效越大,得实惠越多”的激励机制。
2.建立财政收入结构优化奖励机制。对年度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财政收入保持增长的市,按其上缴省级税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引导各地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3.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增长奖励机制。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缴省级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所在市,引导各地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4.建立重点园区“亩均税收”领跑者激励机制。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重点园区,开展以“亩均税收”为主的税收贡献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档激励政策。
5.建立“飞地”项目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对省内各级政府引导的企业跨区域异地投资建设重大产业项目,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建立项目转出地与转入地主体税收共享制度。
6.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积极推进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建立绩效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突出财税扶持重点,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
7.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提质效。完善财政贴息、奖补政策,推动全省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重点高耗能行业
【微语】你要像太阳一样,有起有落却不失光彩,追光的人,终会光芒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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