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及志愿填报
对于认同蓝青学校办学理念、有较好的自我管理能力、身心健康且综合素养全面的同学,可积极申报,并按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第一批次志愿:可填报2个志愿,鄞州区行政区划内(含东钱湖以及高新区梅墟、新明、聚贤街道)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填报蓝青学校。
第二批次志愿:可填报2个志愿,宁波大市内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填报蓝青学校。
报名条件应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开始日期(5月21日,不含5月21日)之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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